旧金山-谷歌子公司Waymo说,它发现了新的证据,证明Uber Technologies Inc.取得并复制了其商业秘密,并敦促法官禁止乘车公司无人驾驶汽车项目负责人继续从事该项目。

Waymo上周五提出了这一要求,因为联邦法官正在考虑是否发布法院命令,以阻止Uber参与自动驾驶汽车的销售竞赛。美国旧金山地区法官威廉·阿尔苏普(William Alsup)上个月表示,Waymo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其前工程师Anthony Levandowski在离开公司创办自己的自动驾驶初创公司Otto之前下载了数千个机密文件,并被Otto收购。 Uber以6.8亿美元收购。

硅谷知识产权律师吉姆•普利(Jim Pooley)表示,有“大量证据”表明莱万多夫斯基(Levandowski)在加入优步(Uber)之前违反了保护其前雇主专有信息的义务,因此法官正在考虑“避免进一步伤害发生”的选择。

普雷说:“完全没有听说过有人从产品开发计划中隔离某人。”

Waymo试图削弱Uber声称其激光雷达传感器技术与竞争对手的设计完全不同的做法,周五在法庭文件中表示,Uber正在“掩盖”其商业秘密盗窃案。

代码名称

Waymo说,它已经“最终了解”了Levandowski在他拥有Waymos文件时设计的项目。备案文件显示,Uber已在法庭上隐藏了代号为“外观设计”的设计。该名称已在文件中删除。

Waymo写道:“他们隐藏了一个设备,Uber在其一名工程师被迫承认它存在后才向Waymo透露。”

Uber发言人Matt Kallman表示,代号为Uber的设备是一个废弃的项目,从未达到原型。

他说,Uber绝不保密,而是将其提供给Waymo进行检查和拍照,这是法院命令的信息共享的一部分。他说,Waymos对这种未命名设备的强调代表了Waymo的战略重点,也是其最初主张的退缩。

到目前为止,Uber还在为这起案件进行辩护,没有得到未被称为被告人Levandowski的证词,但他说他有受到刑事起诉的危险,并声称他有宪法上的权利保护自己免受自我指控。

Uber辩称,在Levandowski加入公司之前,它已经实施了一个激光雷达项目,并且他没有参与公司的设计。

此案是Waymo LLC诉Uber Technologies Inc.,17-cv-00939,加利福尼亚州北区(旧金山)美国地方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