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4日下午,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媒体吹风会,介绍《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》(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相关情况。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到2025年,浙江省重点区域产业化应用将取得明显成果,在公交、港口、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,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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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》部分内容;兰溪市政府官网

分区域来看,到2025年,宁波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达到500 辆,建成加氢站5座以上;嘉兴市车用氢气供应能力达到10万吨/年以上,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突破2500辆,建成加氢站20座以上;绍兴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达到300辆,建成加氢站5座以上;金华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达到500辆,建成加氢站5座以上;舟山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突破300辆,建成加氢站5座以上;嘉善县燃料电池产能达到1万台,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突破500辆,建成加氢站5座;长兴县在公交领域适当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,建设加氢站5座。

《实施方案》还提到,到2025年,浙江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基本形成,产业链上具有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,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、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,达到国内先进水平。与此同时,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也将逐步健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