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,浙江省财务厅等五部门结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改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账目奖补政策的通告》,对奖补对象、使用范畴、分配方法、资金拨付程序等作进一步改善。据认识,这一轮奖补政策执行限日为2021年至2022年。

“十三五”时代,为推进浙江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,推进电动汽车资产进行,浙江省实行了电动汽车推广使用与充电根底设备建造财政奖补政策,2020年底即将到期。为持续美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利用环境,推进新能源汽车资产高品质进行,浙江省发动新一轮奖补政策,新政策愈加聚集新能源汽车要害外围技能立异,新能源公交车和能源电池汽车的推广使用,以及充电根底配备、加氢站建造与智能化改装,新加对新能源汽车立异平台建造、充电桩智能化改装、智能网联汽车等新业态培养的扶持。

新一轮奖补资金更为美化灵活。此前,为提升设区市政府统抓能力,浙江省原省级奖补资金以10个设区市为单位进行分配,由设区市分身用于扶持全市的电动汽车推广使用,并将资金分解拨付到辖区相关县(市、区)。本次修订后,将资金分配对象调度为市、县(市、区),由省里干脆分配到县(市、区),各地可根据当地现实灵活掌握。

获悉,根据国度新能源汽车补助新政,这笔奖补资金恰当调减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利用分配权重,增长新业态培养分配成分。浙江省新一轮奖补资金将依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、资产进行、充电基础设备建造及运维、新业态培养等4个方面进行分配,权重区别为20%、30%、40%、10%。